日期:2009/06/22 04:09
〔記者余瑞仁/桃園報導〕
桃園縣男子李朝明自印名片誑稱是執業律師,去年他幫前妻搬物品到單身公寓,見相鄰年輕貌美的女子憂鬱症發作,拿取藥物讓對方服食,趁其藥效發作無力抵抗,涉嫌猥褻得逞後還企圖不軌,幸好受害女子男友及時趕到將李某活逮,被檢方以強制猥褻罪嫌起訴。
印製律師名片 逢人發
桃園地檢署調查,42歲的李朝明從事保全工作,但自己印製有律師頭銜的名片,逢人發送誑稱自己是執業律師,且專辦離婚案件。
去年7月28日下午,李某幫前妻搬運物品至蘆竹鄉南崁地區某處女子單身套房,遇到也租住該處的女子「彤彤」,由於雙方曾見過面,「彤彤」與其男友拿過李某的「律師」名片,雙方於是攀談開來。
給藥迷昏女 伸狼爪
閒聊中,「彤彤」憂鬱症發作,出現心悸、身體抖動情形,李某見狀拿出隨身攜帶的抗憂鬱藥物與安眠藥等5顆給她服用,「彤彤」因信任對方為律師,進房放心吃下藥物,到了傍晚時藥效發作癱軟在床上。
李某見「彤彤」已經無力反抗,涉嫌動手撫摸其臉頰並親吻耳朵、胸部,更伸出鹹豬手撫弄其下體得逞,隨後還動手褪去「彤彤」的上衣及短褲,企圖繼續拉下底褲時,經「彤彤」激烈反抗才作罷。
所幸「彤彤」在這期間勉力撥打多通無聲電話給其男友,男友察覺有異趕往察看,活逮仍在房間內的李某,同時通知房東與其友人等到場處理,李某嚇得腿軟下跪道歉,承認做了對不起「彤彤」的事,願意彌補、希望不要報警。
最後「彤彤」仍鼓起勇氣控告李某強制猥褻,案經警方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,檢方查出他根本是個冒牌律師,他還在庭訊中辯稱是對方自願讓他撫摸、親吻。檢方最後根據受害女子血液中驗出鎮靜劑、抗憂鬱劑反應,加上眾多證人作證,昨天將李某提起公訴並請求法官從重量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