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小擦撞,不小心換來10個月的牢獄之災,台北市一名男性送貨員,騎車行經總統府時,和另一輛摩托車疑似發生擦撞,對方倒地受傷,這名男子最後遭法院判決肇事逃逸和業務過失傷害,判刑10個月定讞,原因是法官認為他沒有停車查看,根本是肇逃,但當事人強調,他並沒有感覺到和別人擦撞,他懷疑在現場的憲兵,並沒有目擊實際情況,卻替對方作證,更令他無法接受的是,受傷的騎士以無法工作為由,向他求償800萬民事賠償金,痛批司法不公的他,決定向法院提起非常上訴。
去年8月,總統府前的重慶南路上,這2輛摩托車原本一前一後,還保持一點距離,但沒多久,後方這輛摩托車超車往前右轉,就在這瞬間,另一輛打算直行的摩托車就摔倒在地上,而右轉的騎士,仍然繼續往前,並沒有停下來。
這個畫面讓法官認定他就是肇事逃逸,但被指控的騎士陳先生卻是一頭霧水,他說畫面並無法證明,他有擦撞到對方。
遭控告騎士陳先生:「以為他就是要右轉,可是他沒右轉,他就是直行,所以我必須繞一個大弧度,可是繞這個大弧度的動作,讓他認為我是在回頭看他們。」
騎士倒地後,被守在總統府制高點的憲兵發現,立刻拍下來,只見騎士原本躺在地上,後來才起身離開;他說這一撞,害他頸椎嚴重受傷,損失得從他32歲換算到65歲退休,都無法工作,所以才會提出800多萬求償金。
受傷騎士邱先生:「他經過我的那一剎那,我只覺得好快的一個車,後來就把我撞倒了,我只覺得時間是凍結的。」
回到事發地點,當時憲兵就在這裏拍下,對陳先生不利的證據;只是一起車禍糾紛,卻得蹲苦窯10個月,他已經提出非常上訴,要抗爭到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