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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政府擬設紅燈區,娼嫖都不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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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擬設紅燈區,娼嫖都不罰 Empty
發表主題: 政府擬設紅燈區,娼嫖都不罰   政府擬設紅燈區,娼嫖都不罰 Icon_minitime1周五 6月 12, 2009 2:20 pm

性工作政策大轉彎!行政院今天將召開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會議定調娼妓立場。據指出,內政部委由學者提出的研究報告中,均傾向同意設立特許專區,專區內的娼嫖行為都不罰,嫖客如果在專區以外地區買春,將依刑法處罰。

據指出,由內政部委託學者進行的性工作政策研究報告已經完成,內政部長廖了以已批示,今天將送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討論。

內政部社會司長黃碧霞昨晚指出,各先進國家對於性工作政策,包括設立專區、娼嫖行為都有完善規範,不是隨隨便便都可以,學者提出的研究報告中的確有提出專區規劃,但是否同意,最後決定權仍在行政院。

盼維性工作者權益

多位性工作運動人士及團體今天將再次向內政部表達立場,希望政府在處理性工作政策時,務必維護性工作者權益,更要求馬政府要負起責任。

5月初,支持性工作除罪化人士曾齊聚內政部前抗議,要求內政部表態是否支持,當時抗議人士還將噴成黑色的康乃馨花丟向內政部,高聲訴求「娼妓媽媽要性工作勞動權,不要黑色康乃馨」,內政部則承諾要在5月18日前向部長廖了以提報,並向社會大眾報告內政部立場。

特區外買春 擬罰

消息人士還說,內政部的立場以及學者研究報告中,都將設立特許專區列為最優先方案,報告中並認為,政府應特許設立性工作專區,專區內的娼嫖行為都不處罰,但若在特區外進行買春行為,建議對嫖客依刑法處罰,娼妓部分亦應處罰,以維持特區的適法性。

公娼消失 危及治安

性工作專區過去長期出現在各地方政府,甚至軍隊也有軍中樂園的性工作專區,但因人權、婦權運動興起後,各縣市政府及軍中都接連撤銷特許登記;也因為公娼消失,導致流鶯亂竄,私娼及嫖客更引發更多的社會治安問題。

消息人士指出,內政部此次提出性工作政策立場報告,與過去的特許專區內從事特許工作極為相似,但對於涉及修法以及台灣社會是否接納,仍待今天行政院人權小組會議中決定。



努力10年 倒回公娼年代

中央大學教授何春蕤直指,去年11月研考會邀集各界組成公民會議,討論通過娼、嫖和第三者都不罰,才隔幾個月,政府怎會又推翻結論,另想出設色情專區,還反過來連專區外的娼、嫖、第三者都罰的更嚴苛政策?好像割讓出一塊地,倒回到台北公娼發執照的年代,這不是白忙一場?

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,成立色情專區並不能解決性交易問題,賭色常結合在一起,未來治安恐將惡化,設在哪裡也成問題,沒有人會希望專區設在自家附近。

日日春關懷互助會則說 ,民間團體與底層性工作者努力10多年,終於看到政府在娼妓政策上願意表達立場,但設色情專區是再把性工作者污名化、特殊化,並沒有把性工作者當作「勞動者」對待,讓他們感到這10年好像「南柯一夢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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