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監獄戒護科管理員高鎮暘利用職權索賄,收受刑人致贈的高級手機、現金等15萬餘財物,甚至一年三節收受紅包,讓不符遴選資格的受刑人擔任「黑牌雜役」等輕鬆工作,檢察官認為他敗壞獄政,昨依貪汙罪起訴,從重求處10年以上刑期。
起訴書指出,高鎮暘(42歲)擔任台中監獄愛八工場主管,透過工場服務員張福立,向工場內無法勝任粗重工作、擔心移監的受刑人暗示,向高行賄,即可擔任「黑牌雜役」。
受刑人鄭智烜因擔憂被移監外島,張福立向鄭暗示行賄高鎮暘,避免被提報移監,去年7月間,鄭的妻子將5萬元放入信封袋,再放入水果禮盒,然後在嬸嬸陪同下,到高鎮暘家,交由高收受,事後高指派鄭擔任福利員助理,也不提報移監。
去年7月底,受刑人吳元銘因病無法負擔作業量,由吳的姊姊交付5萬元給高鎮暘,又在中秋節、耶誕節及高嫌生子後,陸續交付一萬餘元紅包,使吳從事輕鬆工作。
受刑人莊竹璋也因為身體不適,透過其母購買價值4萬2千元的高級手機交給高,事後莊果因此減輕作業量,從事紙袋加工產品的裝箱作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