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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給弟戴綠帽,還拿鐵鋸打傷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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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主題: 給弟戴綠帽,還拿鐵鋸打傷他   給弟戴綠帽,還拿鐵鋸打傷他 Icon_minitime1周一 6月 29, 2009 6:23 pm

日期:2009/06/27 04:09
記者張勳騰/苗栗報導


苗栗縣41歲江姓男子甫假釋出獄就與二弟媳有染,2人發生性關係時還被二弟撞見,4月間協調破裂,兄弟等4人打成一團,江某涉嫌持鐵鋸將2個弟弟、表弟打傷,連鐵鋸都砍斷,3人幸無大礙,被大哥戴綠帽的二弟一怒之下控告哥哥涉嫌傷害及妨害家庭。苗栗警方昨依傷害及妨害家庭等罪嫌將全案函送。


警方說,排行老大的江姓男子因強制性交等罪嫌,今年3月6日假釋出獄,與39歲及31歲的弟弟、媽媽、二弟媳住在苗栗縣偏遠山區,江某無業,另2兄弟打零工為生。


警方調查,3月底江某在房內與二弟媳發生性行為,剛好被外出工作回家的二弟撞個正著,因是家醜,二弟隱忍下來,並未報案。


4月下旬,3兄弟協調,二弟希望哥哥不要再和妻子在一起,協調破裂,江某涉嫌順手拿起身邊的鐵鋸毆打兩個弟弟,後來江的表弟來訪見狀,充當和事老,也被打傷,3人手部、腹部、胸部等處撕裂傷,醫治後已無大礙。


家醜曝光後,江某與二弟媳避居台中縣。警方說,二弟暫時沒有提出離婚,相當低調,任妻子與大哥同居。


苗栗檢方說,江某因涉及強制性交案,被判刑16年,民國84年入獄服刑,假釋後,因未按時向觀護人報到,加上江某無固定工作、也無固定伴侶,且有多次性侵害前科,檢方評估有再犯之虞。


原本5月20日要為江某裝電子腳鐐,但江某故意逃避,把戶籍遷到台中縣,全案已移到台中地檢署處理,台中檢方近日將為江某裝電子腳鐐監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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